國家統計局發布《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統計調查制度》
2019-03-13
為了解全國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的基本情況,為政府、企業和行業組織等提供信息服務,國家統計局近日制定并印發了《工程招標代理機構統計調查制度》(以下簡稱《制度》),對從事工程招標代理活動的企業從基本情況、人員情況、業務情況、財務情況四個方面進行調查。調查的部分數據每年以公報形式通過報刊、網絡向全社會公布一次。
根據《制度》,調查的主要內容有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基本情況、人員情況、業務情況、財務狀況四個部分。調查范圍和對象為從事工程招標代理活動的企業。調查方法為,企業應按照以書面和網上直報兩種形式填報,并按規定時間上報。填報企業應于年后3月31日前將報表通過網絡上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指定網站,同時按屬地化原則將書面資料報企業工商注冊所在地的地級及以上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